【淮南子‧道應訓】
公儀休相魯而嗜魚,一國獻魚,公儀子弗受。其弟子諫曰:「夫子嗜魚,弗受何也?」答曰:「夫唯嗜魚,故弗受。夫受魚而免於相,雖嗜魚,不能自給魚,毋受魚而不免於相,則能長自給魚。」
譯文
擔任魯國宰相的公儀休很喜歡吃魚。國內不斷有人送魚給他,他總是不肯接受。他的學生勸說:「老師既然愛吃魚,為甚麼不收下來?」公儀休答說:「正因為我愛吃魚,才不能接受魚的賄賂。如果接受了人家賄賂,會被罷免宰相職位,到那時想吃魚恐怕也沒有能力買了。我拒絕受賄,保持相位,才能夠有能力去買來吃。」
啟示
古代食物資源遠比今日匱乏,一些地區的魚相當貴重,因而有「魚與熊掌」難於抉擇的嘆息。我們無疑可以批評公儀休拒絕接受魚的賄賂,不是從道德層面出發,而是為了維持職位,可以長久繼續享愛這職位所帶來的物質享受。但無論如何,公儀休還是比一般貪官污吏好,比他們明智。本港的公務員薪酬,尤其某些金融機構高官的薪酬,和其它國家比是相當高昂優厚的,這是從人性角度考慮,讓他們「有魚可吃」,令他們擔心如果受賄就失去優厚待遇,從而收「高薪養廉」的效果。
3 則留言:
頭腦清醒的人畢竟不多,達到廉潔需要透明法治、傳媒監察才真能養廉。
「高薪養廉」的高薪, 與貪污所得差得太遠了, 如果冇其他制衡手段, 係唔work
連「廉署」都係自己友,冇有怕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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