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8日星期五

蘇賡哲:如果他們參加旅行團

130日明報
    有一篇關於中國遊客在國外種種不文明舉止的報道,作者過於激動,甚至用上「野蠻」這字眼,還說很多國家在旅遊及購物點為遏阻他們的粗野不文,專門張貼了中文告示。年輕的加拿大朋友把報道轉給我看時,還問為甚麼報道的作者強調:告示用的是簡體中文。他來自用簡體漢字的新加坡,完全不相信他的同胞在旅遊時須要這種警示。
    我介紹他讀人民出版社2006年出版的《康生與趙健民案》。人民出版社是中國官方一級出版社,這書由元老薄一波題寫書名,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副主任廖蓋隆、昆明軍區原司令員張銍秀將軍作序,內容應該不是虛構的。書中說:1968610日,雲南巧家縣有個「新店區貧下中農審判大會」,判處農民周明太死刑,周立即被處死,楊國有將周的心臟挖出示眾、又砍開腦袋,取走腦髓;許大發割去周的下體,給顏家申煮了吃。
       1968
614日,復員軍人丁萬開被土製手雷炸死,王會祥、劉啟富等割下丁的三塊腿肉約三斤,拿到生產隊炒吃。
    我問這位新加坡來的朋友,如果今天楊國有、許大發、顏家申、王會祥、劉啟富等參加一個旅行團到國外旅行,你能要求他們怎樣文明?年輕時,他們還在吃人肉。當代吃人肉的記載並不罕見,鄭義就寫了很多。當然,在人囗比率上,吃人的人是極少數,是極端的例子,但這些人不是心理失常的狂魔,他們像其他人一樣正常生活。孕育出這種人的社會,自不會文明到哪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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