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2日星期四

蘇賡哲:擁護單一國籍法


  中國有很多好的法律,但只是法律條文。不用說憲法那一大堆人民的權利,單是現行《公務員法》第五十四條,就規定公務員有抵抗上級的權利。但我們看到王立軍沒有行使他的法律權利,而是跑進美國領事館求助。他也知道法律只是條文,沒有實用價值。

  我覺得自中共執政以來,最值得擁護而且能夠付諸實踐的是單一國籍法。這是我從最近香港特首選舉得來的感想。感想源於我覺得,梁振英並沒有隱藏他的「狼面目」,如果你在自主民意調查中支持他,將來就沒有理由反對他的「狼式執政」。但是我們知道台灣的中華民國奉行雙重國籍法,一個加拿大台灣移民,可以在大選時返台投票,這會出現下面的問題。
  假設中共在上台前,預先提出政綱:「吾黨將在執政後致力發展先進武器、經援落後國家以提升我國之國際地位,預計十年內超英趕美,因此可能犧牲三千萬人民。」這樣的政綱倘若由全國人民投票,相信很難得到支持,但是如果是雙重國籍法,海外公民可以回國投票,中共就拿得到他們的票。因為超英趕美,能夠讓海外公民自以為臉上有光,「中國人被人欺負的時代過去了」、在外國人面前不再有自卑感,而因此餓死三千多萬人和他們無關。
  最近,美國人楊瀾女士出席北京兩會,有人「大讚她有遠勝白求恩大夫的國際主義精神,是繼清廷用英國人赫德之後另一善用外人的典範。似乎單一國籍法在某種層面也不頂用了。
20120409明報

3 則留言:

懷鄉書訊 說...

之前我唔同意博士「不能反對」嘅論點,今次亦唔接受佢嘅假設。
博士認為海外國民,會犧牲本土人利益而換取海外人利益之說當然可以成立。但係一個國家,海內外人口嚴重失衡係無法想像嘅事,以博士所舉為例嘅臺灣,海外國民回臺投票之所以舉足輕重,係因為本土藍綠勢均力敵,海外擁中華民國國籍者嘅票自然成為關鍵。即係話本土亦要有一定人數同海外人沆瀣一氣,先會成事。
不過阿博士伊篇文,令我想起毓民常講嘅一句話:「把口猛話支持我,支持我去死丫嘛!」,作為海外人,到底應該用咩態度去支持香港民主呢?

匿名 說...

毓民有D 唔化,你求仁得仁,我支持你去死,你應該感激,否則怎配站上道德高地。

懷鄉書訊 說...

Elaine,
也不一定,水滸傳中就常用「擁護」,見十四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