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建國群賢之一的傑佛遜,沒有參加費城製憲會議,因為當時他奉派出使法國。但他是個思想家,他的政治理論對美國建國初期走向有極大影響力。辛亥革命後,中國未能民主化,而美國獨立戰爭後成功建立民主體制,從傑佛遜的政治主張中已可看出其中分別。
傑佛遜和辛亥以後中國政客最大分別,可以用兩點來說明。第一點是他認為人人生而平等。這不是傑佛遜的卓識,可以說凡政治家都這樣說。有「權利法案之父」稱譽的喬治梅森和占士威爾遜都在著作中強調「所有的人生而平等自由」。中國從孫中山到胡錦濤也眾口一辭,人人都這樣說。但空呼口號無益,傑佛遜所表現的是對人民自治能力的信任。他說:「老百姓完全有能力管理好這社會,大多數人的意志才是人權的唯一捍衛者。」中國的孫中山雖然不否定人人生而平等,卻認為人有先知先覺、後知後覺、不知不覺的後天不平等,所以他和繼承者蔣介石都要在掌握軍政後再進行訓政,不認同即時民主。
傑佛遜另一個和辛亥後中國政客不一樣的主張,是他強調人有追求幸福的權利。從他的政治論述中,我們可以知道他的意思是人追求幸福的權利是平等的,這種平等是機會的平等,而不是結果的平等。對很多中國人來說,追求幸福的權利,就是追求財富的權利,而且不是追求財富權利的平等,而應該是追求財富結果的平等。所以在中國,平均財富或平均地權這「結果的平等」總是有人提出,而又會輕易得到群眾支持。無數悲劇是這樣形成的。
20111018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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