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科技大學受政府委託,透過文獻和實地考察,以至口述歷史,草擬了六十三項建議,要向國家,申報為香港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這些建議分為五大類,在「社會實踐、禮儀、節慶活動」類中有「打小人三一祖項「文化遺產」。「打小人」應該不是「禮儀」,更不是「節慶活動」,只好算入「社會實踐」吧。其實什麼叫「社會實踐」,我也不大了了,如果說是民俗,大概比較容易明白。
「打小人」堪稱源遠流長。我看,有入類社會文明就有打小人了。只是以前叫「巫蠱」、「魘勝」、「魔禱之類,在南洋則叫「落降頭」。方法各有差異,宗旨則無分別,都是追求低成本高效益,刀仔鋸大樹之舉。看鵝頸橋打小人的公式咒詛:「打你個小人頭,等你成一世無出頭;打你個小人肚,等你成世被人告;打你個小人手,等你日日都搽藥油;打你個小人腳;等你有鞋無得著」,大姑的咒語尚未唸完,僱主臉上己泛起「精神勝了利」的阿Q式傻笑,這種「社會實踐」意義大得很。
漢武帝時代,江充在皇宮中搜出魘勝物是六個木雕小人;《金瓶梅》中風月界的李桂姐打潘金蓮小人,方法是叫西門慶找來潘金蓮頭髮讓她踩踏在鞋底,比較起來,鎮頸轎之打小人只有大姑拖鞋一隻紙一張,確實深合這個時代的「簡約精神」。只是有時簡約過甚的東西未免令人懷疑它的功效,此所以南洋複雜到微生物學家也膛目結舌的落降頭更應該向其國家申遺。如果加拿大也有打小人,相信不能申遺,因為有「鼓吹仇恨」之嫌。
2011年2月23日加東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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