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9日星期二

舊約啟示錄 第一章 伊甸園的禁果之二 勇敢的阿當

舉個例說:如果只有一個「神」的說話才是善惡、美醜、真假的標準,他的生活就是這個標準的奴隸。萬物之靈的人願意絕對服從嗎?神當然知道他不願服從的了!?

從另一個角度看阿當「犯罪」的事件,我亦寄與億個同情。何解?因為神的命令聲明,罪的代價就是死亡。阿當從來未見過人類的死亡(動物的死亡他可能經驗過),而死亡是怎樣恐怖,死亡之後又會怎樣?想神未必鄭重的警告過。「死亡」的觀念,「死亡」的意義,阿當一定不太了解。要是他知道「死亡」及日後的痛苦,與及「不死亡」及日後的快樂,阿當吃禁果前的一秒鐘,當會考慮清楚,想不會愚蠢到以身試法,為了一時的好奇而犯下「瀰天大罪」了。

再以常理講,人類的好奇心是與生俱來,亦是神安放在阿當性格上的優點。強迫阿當選擇服從自己的好奇心,或選擇絕對服從神的指示,對他是否公平呢?

愚見認為:阿當選擇服從自己的好奇心,是人類歷史上表現作為「人」的一個勇敢行為。奠定人類依靠自己優點而生活的一種表現。阿當不吃這枚禁果,他生生世世只是神的一個「人」,不會是獨立於神外的一個「人」,亦不會是有自信、有勇氣、肯努力的一個人了(猶如一個永遠依附在父親命令下的兒子,他永遠是父親的兒子,而不是一個獨立的、有人格的兒子)。

再看看偷吃禁果的經過。蛇對女人說:「這是騙你們的,你們是一定不會死的。神這樣吩咐你們,是因為祂知道你們吃了這樹的果子以後,眼睛就會明亮,像她一樣懂得分別善惡。」……女人看見樹上的果子,樣子非常可愛,既可以做食物,又可以使人有智慧,於是就摘下來吃了,她遠把果子遞給陪伴著的丈夫,他也吃了。兩人的眼睛果然明亮起來,這才發覺自己原來是赤裸的,於是他們便用無花果樹的葉子,編織成塊,圍在腰上。

除了解釋蛇是魔鬼的化身外,蛇對夏娃的引誘不會成立。因為蛇亦是上帝一手創造的生物。當我第一次接觸這故事的時候(大約高小年紀),就產生疑問:為甚麼神要容許天地間有魔鬼?假如祂能以祂的全能消滅魔鬼,則一切以後發生的慘事就不會出現。神安排魔鬼在天地間存在是甚麼目的?或曰:沒有絕對惡,就沒有絕對善。魔鬼就是用來反映神的絕對善,亦陳列善與惡給人類選擇。

要是這樣,神早知阿當夏娃會接受魔鬼引誘,又何必布置吃禁果此局來使人類陷落其中呢? 蛇對夏娃的引誘提及:神是騙他們的。「蛇」根據甚麼可以動搖夏娃女士對神的信心呢?答案就是根據人對不平等待遇產生的反叛心理。

蛇最有說服力的說話,就是:吃了禁果之後,(人)的眼隋就會明亮,像(神)一樣懂得分別善惡。以夏娃女士心理的推斷:神和人共同存在一起,為甚麼只有神可以有權利、有權力指揮(分別善惡只是權力或權利的象徵),而人沒有半點權力半點權利麼?夏娃女士只想超越人的局限,把人的自我力量擴充多一點。誰不知這正是神的大忌,要接受永遠的懲罰,實在可憐之至。

以現代人文明而開明的眼光看這一宗事件,犯「罪」的責任不應該只落於阿當夏娃身上。因為構成犯罪的主要原因,就是這棵禁樹。神要求絕對服從,好應該使蛇、阿當、夏娃都不能接近禁樹一步,或者通過強烈的教育、示警,則阿當夏娃知法犯法,死而無怨。否則,總覺得他們在極端無知底下犯原罪,實在含冤不白、死不眼閉的了。

後世人對這個故事亦有甚多推測:認為阿當夏娃吃了禁果之後,就產生了性慾的念頭,進行了人類第一次的性行為。舊約記載中,隱約找到這個推算的蛛絲馬跡。以愚見認為:神創造了完整的人類,而他們又在生殖適齡期,吃不吃禁果,亦會發生性關係。因為神創造男人女人之際,已經賦予他們這方面的本能,亦了解人類及其他動物陰陽配合、生生不息的道理。神絕不應該怪責阿當夏娃交合的行動,因為這是天經地義的事,不是犯罪、羞恥、敗德的行為,亦不應是原罪。不服從神的話才是原罪。

阿當夏娃在神的面前,亦不須穿衣(無花果樹葉做成第一套衣服)遮蔽性器官,因為裸露身體亦並非羞恥(穿衣蔽體成為禮儀,應該是在人類文明達至一定水平時的社會行為)。創世記所載他們害怕赤身露體,可能是編寫人未深思熟慮的結果;也可能是以此代表他們犯下不聽命令的具體現象。
也許很多讀者聽過,伊甸園的禁果就是蘋果之說。愚見認為這一定是蘋果商推銷產品的一種謠言。倘使真有禁果其事,人類永遠沒有可能再可以種植及品嘗得到。這棵樹完成「陷阱」的功能後,一定被神毀滅。因為神已試探出人類對他的不信任、不服從。這棵樹已再沒有存在價值,凡沒有存在價值的東西,自然便會淘汰。

亦有人附會禁果是奇異果。據西方傳說,奇異果有輕微催情作用,夏娃阿當吃了,性本能便起了作用。大家亦不妨姑妄言之,姑妄聽之,當作趣談罷。 

沒有留言: